居“高”思危!检查、宣传双管齐下守护消防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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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队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以深入推动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为抓手,深入辖区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人员对社区物业服务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建设、责任落实、日常管理和消防设施维护等情况做了检查。重点查看了电瓶车是否违规充电、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楼道内是否堆放杂物、消防控制室是否达标、外墙保温材料是不是开裂等情况。
抽查场所内消控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随机询问了员工掌握“四个能力”熟练程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求物业立即整改,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同时督促物业单位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长效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提高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并入户普及防灭火常识和自救技能,正向教育引导,切实强化小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同时,加大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围绕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入驻单位员工的工作职责,对日常防火检查、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怎么样去使用灭火设施,起火后的疏散逃生等内容做了详细地讲解,并对干粉灭火器、消火栓的使用方法、需要注意的几点进行了实地讲解。
(二)需找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消防维保合同,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
(四)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专用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日常防火巡查:建立分级管控机制,对有人员住宿的沿街商铺每周至少全部巡查1次,其他商铺和居民住宅每月至少全部巡查1次。
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敏感节点和火灾多发季节期间,应当加大防火巡查及夜间巡查频次。
防火巡查应当围绕“不起火、不扩大、不亡人”目标,重点针对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建筑防火分隔、安全地疏散及人员住宿等情况开展巡查。
特别是高层住宅防火巡查,严禁楼道存放杂物、严禁楼道停放电动车、严禁电缆井内堆放杂物,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车通道畅通。
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培训。每季度定期走访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员,提示提醒用火用电安全。
加强重点时段和重要节日宣传教育培训。在重大活动期间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指导制定防火公约。推行居民住宅“楼长制”,加强对电瓶车的管理,并在小区居民楼和沿街门店广泛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