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兴区榆垡镇国土空间规划(2019年-2035年)》分区规划方案的公示(公示期30天)
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设计(2016年—2035年)》、《大兴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以下简称“分区规划”)对大兴区榆垡镇提出的发展建设要求,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以及经批准的城乡规划,编制《大兴区榆垡镇国土空间规划(2019年—2035年)》。
榆垡镇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最南端,北邻庞各庄镇、东接礼贤镇,南部和西部以永定河为界、紧邻河北省固安县及涿州市,距离首都功能核心区约37公里、北京城市副中心约60公里、大兴新城约20公里。全域共134.21平方公里(含临空经济区和机场片区,共约33.74平方公里)。
大兴区榆垡镇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承接节点,也是西山永定河文化带上的重要节点,处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的辐射范围内。
本次规划根据榆垡镇总体发展需求和协同临空经济区和永定河沿线产业高质量发展分析,结合全市生态控制区划定、 区镇两级集建地布局等工作要求,对镇域分区规划空间布局进行了优化。
规划分区中,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约20.07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5.70平方公里,对外交通及设施用地约22.55平方公里, 特殊及其他建设用地约0.37平方公里,林草保护区约33.53平方公里,有条件建设区约2.53平方公里,生态混合区约1.31平方公里,水域保护区约13.86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约33.32平方公里,自然保留地约0.54平方公里,战略留白用地约0.42平方公里。
两线三区中,集中建设区总面积约3519.66公顷,包括临空区、机场和镇东南组团;生态控制区总面积约8273.35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3332.32公顷(5.0万亩);限制建设区总面积约1628.42顷。
根据市级相关规定,现对《大兴区榆垡镇国土空间规划(2019年—2035年)》的分区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30天。(相关指标以审定方案为准)。
关于《大兴区礼贤镇国土空间规划(2019年—2035年)》分区规划方案的公示(公示)
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设计(2016年—2035年)》、《大兴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以下简称“分区规划”)对礼贤镇提出的发展建设要求,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以及经批准的城乡规划,编制《大兴区礼贤镇国土空间规划(2019年—2035年)》(以下简称“国土空间规划”)。礼贤镇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最南端,北邻魏善庄镇、安定镇和庞各庄镇,西接榆垡镇,东部和南部紧邻廊坊市广阳区,行政辖区范围约93.34平方公里,包括42个行政村和2个社区。礼贤镇是北京南中轴延长线上重要节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承接地区,位于大兴国际机场的核心辐射带动区内。
本次国土空间规划结合礼贤镇未来发展诉求,临空区对全镇的辐射作用;统筹区镇两级集建地布局,落实全区耕地保护等生态控制区划定方案;保障城际轨道、高速公路等重要区域交通、村庄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预留产业高质量发展机会空间,对镇域分区规划方案用地布局进行了优化。
规划分区中,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约16.78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约4.34平方公里,战略留白用地约14.40平方公里,对外交通及设施用地约14.21平方公里,特殊及其他建设用地约0.22平方公里,水域保护区约5.82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区约14.83平方公里,林草保护区约15.46平方公里,生态混合区约6.20平方公里,自然保留地约0.29平方公里,有条件建设区约0.79平方公里。
两线三区中,规划集中建设区面积38.37平方公里(包括临空区、机场及镇北部组团);生态控制区面积42.60平方公里;限制建设区面积12.37平方公里。
根据市级相关规定,现对《大兴区礼贤镇国土空间规划(2019年—2035年)》的分区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30天。(相关指标以审定方案为准)。
关于《大兴新城林校北路便民服务中心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公示收集意见采纳情况的通告
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24日,我分局对大兴新城林校北路便民服务中心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分别进行了为期30天的网上及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0条,概括为五个方面意见。经研究,现将有关采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公众反馈意见:本项目与车站北里甲8号楼之间的距离应满足消防车道的要求,留出足够的消防车回车场。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拟建大兴新城林校北路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占地面积为2400㎡,按照规范要求无需设置消防环道及消防回车场。目前项目四周均留有宽度和净空高度大于4米的车行道,能轻松实现消防车环通,满足建筑规划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二、公众反馈意见:居民提出本项目距离车站北里甲8号楼太近,1单元南侧有阳台窗户(是唯一的南侧窗户),应按南北朝向算。按规定与前楼间距应是1.3倍,15.6米,而便民中心设计为“凹”型,最远点为13.8米,最近点为8米,楼间距应按最近点计算,不符合相关规定,建议便民中心应向南再移8米。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最大限度地考虑居民意见,根据《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中相邻建筑间距及建筑退让相邻用地边界距离规定等,对方案来优化完善,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分局意见:拟建大兴新城林校北路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与8号楼间距及其用地边界距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予以采纳。
三、公众反馈意见:居民提出车站北里甲8号楼南侧有窗,为保护居民隐私,建议便民中心北侧不设计窗户或平台。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最大限度地考虑居民意见,在与车站北里甲8号楼相对的建筑北立面取消窗户设置,以避免干扰居民隐私。
四、公众反馈意见:原吉星德亿小商品高7.8米,现设计便民中心为12米,在居民楼环抱中比原建筑高5米,不合法。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建筑高度9.7米,仅消防水箱间高度为12米,因消防水箱间建筑面积小于屋顶面积的1/4,根据《民用建筑规划设计统一标准》中局部突出屋顶的水箱间、电梯机房以及楼梯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者,可不计入建筑高度。本项目建筑高度符合现行规范和在编街区控规要求。
五、公众反馈意见:本次施工,是否涉及其他几个居民楼的拆除?施工时对周边居民楼是否有噪音影响?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拟对原吉星德亿小商品市场进行城市更新改造,建设大兴新城林校北路便民服务中心,不涉及周边居民楼改造。后期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执行。
分局意见:对于周边居民楼改造事宜不在此次征求意见范围内,后期将按照区政府对全区规划建设工作的统筹安排执行。对于施工噪音等问题,分局已与区住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及属地沟通,要求建筑设计企业严格按照《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相关规定,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做好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干扰。如有违反《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相关规定行为的,相关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