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党的百年华诞,“十四五”开好新局,确保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市国资委针对高层建筑容积率大、容纳人数多、纵向交通容量有限、外部开放空间面积较少,发生火灾后火势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扑灭难度较大等安全风险隐患,积极地推进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重点任务,结合《大同市国资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工作方案》,对所监管企业建设的高层建筑和所属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的高层小区消防安全情况做了专项摸底检查。经了解,国资监管企业建设、管理的高层居住小区数量较多,国资系统消防未验收居住小区涉及11户企业,297个小区,4242栋楼,275098户居民;涉及物业管理高层小区的企业9户,54个小区,300栋楼,54836户居民。目前,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问题较为突出,消防安全隐患较大,消防安全形势严峻。
一是部分小区建设年代久远,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普遍不能正常使用,消防设施配备不全、设备老化,部分设备丧失功能,特别是“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国有企业老旧小区缺乏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合格率较低,并且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有些灭火器未年检或配备不足,有的小区内无消防水池,室内消火栓系统屋顶消防水箱无水源,消防喷淋无水,室外消火栓无法补水,有的接收小区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处于瘫痪停用状态。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异常发挥作用,发生火灾害后易产生重大的人员受伤或死亡及财产损失。
二是部分小区因历史原因消防工程报验资料未向行政审批部门报验或现有资料已过期,导致未取得消防合格手续,很多小区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整体未验收,存在比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三是部分小区没有设置专门的消防通道或消防通道被违规建筑、违规停放车辆、僵尸车辆堵塞,消防车道无法保障消防车辆正常通行,大型消防车不能正常进入。
四是部分小区楼内线路老化、照明灯线私拉乱接、电线未穿线管或接头不符合标准要求等存在火灾隐患。
五是小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普遍较差,存在住户电动车在楼道内停放,进入电梯并入户充电,杂物和易燃物品在楼道、地下室等公共区域随意堆放现象,对此物业没有强制措施,管理难度较大。
六是缺少消防安全专业管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普遍消防知识技能欠缺,居民缺乏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常识,物业的应急疏散能力和居民自救能力均较弱,若发生火灾,后果难以想象。
一是历史遗留问题较多。部分老旧小区防火设计先天不足,消防一直未验收,大部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央企和省属企业小区在物业公司接收前就未进行消防验收,按照“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原则按现状接收;有的因“三供一业”施工改造,旧供水管网停用,新供排水管网未接入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导致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内无水;还有因小区现状接收,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对于之前已形成的阻塞消防通道的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暂时不能采取措施。
二是居民消防意识较弱。个别物业对消防宣传工作不够重视,有的缺少宣传警示标识,同时小区居民也普遍缺乏消防安全意识,物业对小区消防安全的宣传难以从根本上引起居民重视,不能把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传递给小区居民,部分居民不配合物业管理,小区内占用消防通道停车、楼道堆放杂物、电动车进电梯入户充电等行为屡禁不止。
三是物业、管理措施较少。物业公司管理的很多小区都是老旧小区、缺少或没有维修基金,按照现有收费标准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又相比来说较低,物业,难以更新消防设施,进行消防改造、管理和维护。同时物业没有执法权,对居民只能以宣传教育为主,缺少约束力。
一要深化推进打通生命通道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对国有企业职工居住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做好消防车通道识别确认的培训宣传工作。根据国有企业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旁边的环境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分类、分批进行整改。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在小区内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
二要各部门协同联动推动难点问题解决。消防救援机构、公安交警、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逐步加强和规范消防车通道的联合管理,有效改善消防车通道通行条件。有关执法部门对小区内僵尸车辆、楼道堆放杂物、私搭乱建、违规建筑进行清理拆除。对电梯实行技术化管理,通过采取技术方法制止电动车进入电梯。对于未通过消防验收的建筑,有关部门积极帮企业协调解决消防验收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性住房项目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对于能整改的小区,企业检修维护、整改完善后办理消防竣工验收;难以整改的,企业积极努力配合市行政审批部门,加快相关消防验收进度。多渠道筹措消防工程改造资金,加大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资产金额的投入,对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进行恢复、完善。
三要进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做综合整治,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每个高层居住小区建立微型消防站队伍,全面实施高层建筑“楼长”制,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每月自查一遍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定期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自动消防设施,建立并执行维护保养制度,依法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共用消防设施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确保各类消防设施保持完好有效。深入开展高层建筑“栋栋有警示、层层有提示”消防安全提示工作,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有效落实。对未进行消防验收的高层建筑,要在验收前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等按标准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设施落实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物业管理企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居民住宅区内电动汽车、电瓶车实行集中充电管理,制定管控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四要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定期向居民宣讲防火安全知识、开展消防安全提示等活动,实施分类精准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及时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分批次、分类别对重点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上的水准。细化完善高层建筑消防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推行消防安全履职承诺制度,全方面提升企业职工和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质。